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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976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2〕40号 | 成文时间:2022-06-13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22-06-14 |
时间:2022-06-14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2〕4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晋自然资源发〔2022〕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总指挥:高建文 县委书记
总 指 挥:赵亚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总 指挥: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 鑫 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李建明 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主任
王喜柱 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
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谷茂华 县审计局局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刘成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禹勋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高文美 县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有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安排部署我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和落实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和确保我县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主 任: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邵俊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建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渊文 县自然资源局地环股股长
办公室设立综合事务组、工程技术指导组、资金管理组、绩效考评监督组和督查组。
1.综合事务组
组 长:刘建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 晔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刘晋忠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副局长
沈亚峰 县行政审批局主任科员
王宏伟 县财政局干部
成 员:各试点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雷晓明 县试点办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
张明慧 县试点办数据信息、档案管理负责人
职 责: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省市协调、联络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会议纪录,资料整理和印发会议纪要等,统筹协调其他各专项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
2.工程规划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 荣 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总工
副组长:刘建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康海云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宇奎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马应宽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元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等单位技术人员及外聘专家。
职 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技术专长,对照各专项工作方案,对项目区工程目标、进度和安全措施予以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对口联系省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和答复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技术专家的咨询、联系。
3.资金管理组
组 长: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武彦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县财政局等单位工作人员。
职 责:落实试点工作相关经费;负责项目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县试点指挥部设立资金专户,承接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专账核算。
4.绩效考评监督组
组 长:弓翠仙 县审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晋忠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副局长
丁金梅 县财政局股长
成 员:县纪检监委、审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
职 责:对项目实施区域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绩效考评;汇总本县总绩效目标,按规定时限上报市试点领导组和市有关部门;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承接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工作。
5.督查组
组 长:赵永岗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高文美 县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职 责:负责督查指导各试点项目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按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程项目。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