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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741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1〕92号 | 成文时间:2021-11-3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土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1-12-01 |
时间:2021-12-0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1〕92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4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国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面领导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和落实措施,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督促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从严治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高建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梁海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洪亮 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徐晋栋 县纪委监委委员
邵俊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闫 鹏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郭建荣 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汪渊文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张 芳 西马坊乡乡长
乔建光 宁化镇镇长
白永胜 石家庄镇镇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主 任: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郭建荣 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汪渊文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职 责:执行县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请县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排查核查工作,推动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统筹指导乡镇、部门核查治理工作,积极召开调度分析会议,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及情况报告,并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设立综合组、政策组、技术组。
(一)综合组: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治理工作,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审核汇总乡镇、部门核查数据,撰写专项治理情况报告等,提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相关数据及进展成果并上报省局、市局。
组 长:杨俊昌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成 员:芦芽山自然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业务骨干涉及乡镇具体负责人
(从即日起,两局各派一名精通业务人员到县林业局集中办公,直至专项行动结束,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人员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二)政策组:制定印发工作制度、落实措施,拟定摸排对象范畴,牵头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专项治理的分类处置意见等。
组 长:贾志平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党组成员
成 员:芦芽山自然保护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西马坊乡、宁化镇、石家庄镇政府负责人
(三)技术组:提取、套合下发疑似图斑基础数据,配合县林业局汇总全县摸排数据成果。开展好业务培训、内业审核、技术指导等工作,为全县摸排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等。
组 长:汪渊文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成 员:芦芽山自然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涉及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需调整机构人员,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行文执行。
联系人:杨俊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