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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组建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1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1〕9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组建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

  清收处置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组建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组建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

  清收处置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攻坚战,按照山西省委财经委第24次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根据 2021年11月1日省政府城商行改革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研究,组建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专班职责,高质高效完成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专班定位及职责

  工作专班由各相关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组织纪律性强和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同时帮助协调解决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的相关问题。

  工作专班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是加大清收处置力度和提供政策保障的有力推手,在原有框架内强化宁武农商银行清收处置责任;工作专班的参与部门要充分发挥“前店后厂”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有力,形成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的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宁武农商银行清收处置工作。

  工作专班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和宁武县委、县政府关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协调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二)负责指导宁武农商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帮助协调解决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承办宁武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事宜。

  二、专班工作原则

  (一)坚持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主体不变。工作专班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清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困难与问题。

  (二)坚持法制化、市场化原则,防止出现连带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工作专班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守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市场规则。

  (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努力解决清收处置中的难题。坚持协同配合,建立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协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清收处置中的问题,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郭士忠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邵俊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平生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何智林 县司法局局长

            朱月生 县人社局局长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武海伟 县税务局局长

            陈建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如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培荣 宁武农商银行党委书记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1. 县纪委监委:继续开展对金融领域违法违纪的监察工作,查处不良资产形成背后的利益输送和职务犯罪;查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等待观望、敷衍了事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推动各有关党组织和各成员单位尽职尽责、高效工作。

  2. 县法院:加大清收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力度, 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对清收案件开放绿色通道,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调查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对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的司法确认和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债权书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手段,加快资产处置,惩戒违法失信,依法推进不良资产的清收。

  3. 县公安局:及时依法对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打击并全力追缴涉案资产。

  4. 县司法局:对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案件的受理、送达、开庭、裁决等相关工作。

  5. 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宁武农商银行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6. 县税务局:依法依规配合工作专班对相关债务人是否为现有企业股东或还有正常经营的纳税主体以及纳税申报和财务情况等进行查询;协助工作专班对资产处置过程中涉税情况提供帮助,并推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准确计算;按照税务案源管理规定,对涉嫌偷逃税费的企业实施检查等;按相关规定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如降低纳税信誉等级、限供发票等。

  7.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协助查询相关债务人在我省范围内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土地和已办理的采矿权、探矿权登记等;配合提请有关部门通过查封、扣押等方式保全资产,防止债务人在处置过程中转移资产;对于需要处置的资产,已经办理登记、能够正常办理过户的资产以及尚未办理登记、但具备办理登记条件的资产等,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配合办理登记。

  8. 宁武农商银行:组建专业清收处置团队,具体开展和实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压实相关人员清收责任,最大限度回收风险资产。

  9. 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工作,积极帮助宁武农商银行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在组织资金、账户开立、社保医保发卡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专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宁武农商银行清收处置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专班统一领导。

  (二)宁武农商银行提供工作专班必要的办公场所,所有专班人员要形成合力,针对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发挥最大作用。

  (三)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接工作后,要确定任务期限,积极推进清收处置组具体工作。

  (四)建立报告机制,以旬报方式按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

  (五)专班人员要树立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五、工作经费保障

  工作专班经费原则上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回收的资金中支出,具体办法由宁武农商银行另行制定。

  六、工作专班文件用印

  工作专班与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关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对接协调的函件由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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