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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1〕69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

  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火灾与接处警情况的通报》(忻安办发〔2021〕5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治理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治超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李宇晓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县党群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各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情况,统筹研究协调防控工作有关工作。

  二、明确相关场所规范定义

  市安委办《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火灾与接处警情况的通报》(忻安办发〔2021〕57号)文件火灾形势分析及工作措施通报中,共涉及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农村、多合一场所等七类火灾风险较高类型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目前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2家,其中1000㎡以上商场5家(金河商场、万隆商厦含超市、好又多超市、万福园超市、浙宁购物广场),宾馆房间50间以上、餐位500座以上的酒店饭店8家(芦芽山大酒店、美宁、晋宁、劲松、新世纪、华美、凯悦、县宾馆),公共娱乐场所4家(麦乐迪、畅爽、麦浪、电影院),住院(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4家(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敬老院),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13家。体育场馆会堂2家,国家机关(含汾西正辉培训中心)5家,广播电视邮政通信枢纽5家,省保以上文物古建9家,易燃易爆场所(加油加气站)26家,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华润电厂)1家。

  除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余场所均可分别划分为九小场所及其他类型场所。

  三、七类火灾风险较高类型区域重点整治内容

  1.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否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2.消防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乡(镇)、社区及村民委员会及部分社会单位是否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

  3.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能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宣传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单位是否开展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宣传培训“四个能力”的培训。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存在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情况。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是否进行培训加强。

  5.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6.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防火分隔是否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是否封堵严密。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8.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是否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9.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情况。

  10.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11.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是否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情况。

  四、厘清部门具体职责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文件,在相关规定职责基础上,就相关部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细化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要充分吸取河南柘城“6.25”亡18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将消防安全内容特别是消火栓或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结合疫情防控宣传,重点排查各辖区内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小场所、小作坊等各类商业网点、居民家庭等,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风险;同时,对辖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进行摸底,督促其亲属、协调社区、村委会人员研究针对火灾情况下紧急救助措施。特别是农村用火用电安全,要根据消防宣传“七进”要求,充分发挥“大喇叭”效应,进村入户,每日播放提醒,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所属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伍,承担火灾初期扑救任务和“第一出动灭火救援力量”,全面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工作要点:将消防安全内容特别是消火栓或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特别是东寨、阳方口等乡镇),基层网格力量确保实体化运行,所属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伍实体化运行。

  (二)县教科局要充分吸取河南柘城“6.25”亡18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礼堂会场、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缺岗缺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失效等问题。强化消防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主题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并通过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工作要点: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畅通,特别是夜间;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通过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三)县民政局、县卫健体局要充分吸取河南鲁山“5.25”老年公寓亡39人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针对病房、宿舍、厨房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缺岗缺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问题。要督促医院、养老院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广泛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提高医疗、护理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工作要点: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电器线路等突出风险。加强宣传演练,提高疏散逃生能力。

  (四)县公安局组织相关警种、派出所开展对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日常消防检查、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工作。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监督村民委员会、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工作要点:指导、发动、支持帮助村委会和社区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暨基层网格实体化运行,排查整治九小场所火灾隐患。

  (五)县住建局要充分吸取石家庄“3.9”众鑫高层火灾、大连“8.27”凯旋高层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的管理,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在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包括外保温材料破损裸露)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对于没有通过验收但已经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尽快督促其办理相关消防竣工验收手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在此期间,责成相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必要时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坚决杜绝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严格落实高建文县长6月4日在《借助宁武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请示》文件批示精神,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纳入改造范围,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使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要点:未通过验收已投入使用的尽快推动验收,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已通过验收的督促物业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老旧小区改造过程要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纳入改造范围。

  (六)县文旅局要充分吸取太原“10.1”台骀山游乐园冰雕馆亡13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排查公共娱乐、文物古建(含革命文物)、博物馆等场所,认真贯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压实各级岗位责任,加强消防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开展电气线路检测,严管用电用火,大力推广安装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电气监测等技防设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动火动焊审批以及限制举办展览、演出等商业活动。建立消防管理团队和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按照“一家一对策”要求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水平。

  工作要点:重点整治消防管理机构不健全、火源管理不善、锁闭安全出口、电气故障、私拉乱接电线、燃香烧纸和施工现场违规动火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等,跟踪督办,限时整改。

  (七)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领会7月28日全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暨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高建文县长9月1日在《关于提请督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主管部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告》文件批示精神,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物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整治物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清、消防安全设施损坏停用、管理不尽责、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全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排查在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设置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九)县农业农村局依据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避免农村发生火灾时出现水源不足、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等情况。

  (十)县应急局重点排查矿山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整治违规搭建泡沫彩钢板房、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等突出风险。

  (十一)县能源局重点排查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用户规范用电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十二)县林业局重点排查职责范围内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内的消防隐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重点火险区治理。

  (十三)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有关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责任,做好相关场所特种设备及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分析评估辖区电子商务、物流业、邮政快递、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

  (十四)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在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日常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及节假日消防宣传工作,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失信行为。

  (十五)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抽查“九小场所”和其他场所,随机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加强对行业部门特别是派出所的工作培训指导,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上门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协调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励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内涉及的相关整治内容,督促整改相对应的消防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0月15日前)。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印发相关方案、召开会议,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基层网格实体化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针对突出风险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县政府适时组织县安委办等相关部门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分别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此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近期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研判做出的具体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三年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此次工作将列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召开2次(每季度1次)专题研判本地突出火灾风险、加强火灾防范工作会议,相关会议纪要分别于2021年12月25日、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一名联络人;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每月25日前报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排查台账资料(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台账要体现网格化具体责任人及联系方式);2022年4月5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刘嫱 0350—4769119 13293607925

  联系邮箱:3085402995@qq.com

  附件:1.会议纪要格式模板及内容大纲(参考)

        2.(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名称)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

        3.(XX乡镇各网格)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

        4. XX(部门)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会议纪要格式模板及内容大纲(参考).docx
2.(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名称)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docx
3.(XX乡镇各网格)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docx
4. XX(部门)X月消防安全防范暨摸排整治火灾隐患工作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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