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政办发〔2021〕4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

  《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财政部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创新管理机制,以集中整合财力解决扶贫及乡村振兴突出问题为前提,着力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汇聚合力。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各方协作,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合力。

  3、坚持规划引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编制好全县规划,以规划引领为投入,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提高。

  二、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完成制定《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依据审核批准的整合方案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并做好期中、期末方案调整,及时报省、市备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完成县级自查验收,迎接省、市考核,适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

  三、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为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9项、市县安排的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配套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旅游发展等行业部门指导性任务资金。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21年预算投入资金19661.91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3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7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7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3057.6978万元(中央资金2516.6978万元,省级资金5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9.44万元(中央253万元,省级16.75万元,市级9.69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归并设置涉农专项任务清单。参照省、市做法对预算设立的涉农专项以及配套资金进行清理归并。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同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合理设置任务清单。指导性任务清单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三农”政策和上级相关重点任务,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制定入库标准,严格入库程序,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实施的整合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选择。

  (三)建立资金整合平台。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实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项目一律实行申报审核制、建设公示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宁武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统筹整合取得实效。

  (四)强化绩效管理。完善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选择评估机构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绩效考核。

  (五)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内及时公示。

  六、统筹整合资金的投向

  2021年,计划实施整合项目75个,预算投入资金19661.91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3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7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7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3057.69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9.44万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分类实施。

  (一)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2个。总计投入财政资金11571.5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89.23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8.9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83.31万元。

  1.2019年道地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万亩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基地。投入财政资金4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万元。

  2.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园400亩。投入中央财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4万元。

  3.毛健茶种植示范园育苗及浇灌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毛健茶种植示范基地1300亩。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3万元。

  4.2018年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2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8.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8.3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5.2019年余庄乡东庄村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田整地、机械深耕、田间生产路、灌溉与排水、电力设施。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7.49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21万元。

  6.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田整地、机械深耕、田间生产路、农田防护林、地力培肥。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7.百村百场生猪养殖扶贫项目(一期)。续建生猪养殖场25个。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2.778万元。

  8.百村百场生猪养殖扶贫项目(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配套建设25个生猪养殖场水、电、暖设施。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1.63万元。

  9.发展牛、驴产业补助项目。对贫困户购买基础母驴、母牛给予补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6万元。

  10.经济技术园区节能环保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8000㎡标准化厂房。投入财政资金2731.65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0.102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9.9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1.57万元。

  11.宁武县农产品展示厅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完善宁武县农产品展示厅功能,进行内部布展装饰2000㎡。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8.66万元。

  12.中药材种植奖补项目。对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投入中央财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13.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对阳方口镇石湖村等地87座食用菌大棚实施改造。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万元。

  14.新大象百万头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打井、供电设施、通场道路,场区平整。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万元。

  15.毛健草种植奖补项目。对毛健草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投入中央财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16.莜麦种植奖补项目。对莜麦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17.马铃薯种植奖补项目。对马铃薯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

  18.艾草种植奖补项目。对艾草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19.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奖补项目。对规模以上农业龙头加工企业予以奖励。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20.2019年东寨镇食用菌种植大棚建设项目。完善建设食用菌种植大棚20个。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21.东寨镇二马营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完善建设高标准保暖大棚10座。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元。

  22.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深松耕1.3万亩,标志牌、验收及资料。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31万元。

  23.2020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开展耕地地力评价,优化施肥方案。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2万元。

  24.2021年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开展耕地地力评价优化施肥方案。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万元。

  25.贫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贫困户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26.石家庄苗木花卉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温室大棚15座,培育高新苗木盆景、花卉等。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万元。

  27.细腰村羊肚菌种植项目。维修大棚29座;种植羊肚菌24棚;占地面积34.8亩。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7082万元。

  28.“三自一带”奖补项目。继续对自主创业、自主就业、自主脱贫的脱贫户给予奖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

  29.防贫返贫监测户产业帮扶项目。以每户1万元的标准,对监测户入股合作社,发展旅游,胡麻油加工,牛、驴、猪养殖等给予补助。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1万元。

  30.芦芽山百里林海康养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村容村貌整治,村边环境整治,道路硬化,桥梁改造,标识牌安装。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31.宁武县旅游扶贫示范店建设项目。示范店水、暖、电管道铺设,窗户安装,外立面装饰,周边环境整治。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32.宁化村旅游扶贫就业基地建设项目。打造宁化旅游扶贫示范村,实施村道、停车场、旅游厕所、桥梁改造,环卫系统建设。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水、电、路、网、林、房等基础设施领域,实施项目38个,总计投入财政资金7537.93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0.86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7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6.77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4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9.34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321.4978万元,部门整合省级资金541万元。

  1.细腰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实行人畜分离。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9万元。

  2.2017年植被恢复费造林工程。人工造林282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9.63万元。

  3.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工程。人工造林1400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3.83万元。

  4.两网绿化工程。三北造林3000亩、退耕荒山6000亩。投入部门整合省级资金148万元。

  5.省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投入部门整合省级资金22.1万元。

  6.2017年两山造林工程及双保管护工程。未成林地补植补种1500亩。投入部门整合省级资金12万元。

  7.2020年贫困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工程。林区周边新建管护站、瞭望塔、总建设规模300平方米,含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万元。

  8.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防治森林病虫害8000亩、宣传资料及监测设备。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5万元。

  9.2020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培育油松苗4亩;落叶松苗4亩;榆树苗2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0万元。

  10.2021年园林村绿化工程。石家庄阳坊村、化北屯张家半沟、余庄乡苗庄村园林村绿化。投入部门整合省级资金90万元。

  11.2020年园林村绿化工程。涔山大石洞、东寨三马营、圪廖东土窑、阳方口河西、阳方口大水口、薛家洼高崖上园林村绿化。投入部门整合省级资金30万元。

  12.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水源,高位池,管网,泵房,动力配套,架电,阀井等。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万元。

  13.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水源,高位池,管网,泵房,动力配套,架电,阀井等。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万元。

  14.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水源,高位池,管网,泵房,动力配套,架电,阀井等。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万元。

  15.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水源,高位池,管网,泵房,动力配套,架电,阀井等。投入财政资金358.0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891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629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8.531万元。

  16.2020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60万元。

  17.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水源,高位池,管网,泵房,动力配套,架电,阀井等。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9.53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47万元。

  18.2018年恢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增治理河道长度8.5km,新增经济林面积300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400万元。

  19.2020年以工代赈灾毁水毁护村护地坝工程。5个乡镇8个村庄护村护地坝2068m。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万元。

  20.上鸾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河道疏浚整治10425.8m;护岸工程3431.40m。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600万元。

  21.石家庄镇芦草沟村以工代赈护村护地坝工程。浆砌石坝、河道清淤。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资金174万元。

  22.汾河源头生态修复保护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治理5.34千米,河道清理疏通5.02千米,源头坡面及周边坡面整治634.33亩,潘家湾段生态湿地26.16亩,汾河源头9座旧堰修复。投入部门整合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

  23.汾河源头生态修复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治理面积5173.7平方千米,布置林草措施面积1590.16平方千米,封禁治理面积2025.34平方千米,保土耕作面积1558平方千米。投入部门整合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1万元,省级资金138.9万元。

  24.大西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修建生产道路795米,荒坡水保林583.2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111万元。

  25.瓦窑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浆砌石排洪渠310.4米,铅丝石笼排洪渠20米,水保经济林16.5亩。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5.5061万元。

  26.洪河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保林造林969.73平方千米,封禁治理面积1005.62平方千米。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95.588万元。

  27.碳窑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保林9.69平方千米,封禁治理面积10.05平方千米。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58.5997万元。

  28.2016石家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潘家湾千亩水土生态园田间小路硬化长度2500m;定河村河道入口-山脚底段护地坝长度210.5m,种植护岸水保生态林带长度210.5m;阳房村至赵家沟段种植护岸水保生态林带长度4265km;李家沟水保经济园区田间道路硬化长度1400m,经济林补植补种200亩;赵家沟中段护村护地坝长度150m。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681万元。

  29.2018年贫困村通村公路维修、窄路基、西栈沟工程。路面改造及路基路面拓宽。投入财政资金697.2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3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9.1729万元。

  30.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维修工程。路面改造及路基路面拓宽。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57万元。

  31.2020年脱贫攻坚西麻峪寨、东马坊街道等工程。路面改造及路基路面拓宽、养护、安防。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9.3万元。

  32.西梅线公路整治工程。路域环境整治7.3千米。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3万元。

  33.岢岚至黄土峁旅游环形公路建设工程。新建旅游环形公路5千米。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2万元。

  34.西沟瀑布木栈道沿线公路维修工程。修建沿路公路2千米。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6万元。

  35.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内部管网对接配套工程。农业产业园商务楼、污水处理厂、展示厅、标准化厂房的给水、排水、热力等管网对接。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2万元。

  36.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产业路二次延伸项目。对农业产业园产业路进行二次延伸,全长431.5米,道路红线宽8米,包括道路、路基防护、给排水、天然气、热力、通信、电力、照明工程。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37.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农业产业园南山及崞五线段绿化提升。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42.602万元。

  38.农村“六乱”整治工程。以每个乡镇50万元标准,进行农村“六乱”整治行动。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

  (三)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实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项目5个,投入财政资金552.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9.9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77.35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95.2万元。

  1.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5万元。

  2.2020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85万元。

  3.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1100人。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79万元。

  4.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162人。投入部门整合中央资金16.2万元。

  5.雨露计划项目。中高职、大专生每人补助3000元。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9.9万元。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制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通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资金监管

  要加强对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明确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纪检、审计、财政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宁武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