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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6-2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138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1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宁武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5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全市蹚出全面转型忻州之路攻坚期关键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现就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1. 按照全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的要求,完善平台数据上传相关设施,确保我县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总仓并纳入平台监管,实现数据上级平台对接,及时准确上报追溯信息。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逐步引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交通局、县工信局卫健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督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措施。县交通局负责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总仓管理,严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做到四个不得(无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均不得上市销售)。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排查。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优先接种疫苗卫健负责) 

  二、强化突出问题整顿治理 

  3.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各地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实施农艺调控、土壤改良、生物技术等技术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按照法律和有关技术规定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农业农村局负责 

  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负责 

  4. 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库)检验制度。发改局、县农业农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米、面及其制品抽检力度。发改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本地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发改局负责 

  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局负责 

  5. 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农村局负责 

  6. 持续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宁武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巩固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园长)负责制。县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场监管局牵头,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9. 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提高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风险排查能力完成550批次食品检验量,即3.5批次/千人的食品抽检任务市场监管局负责 

  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即1.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农业农村负责) 

  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卫健负责) 

  完成市发改委下达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任务。县发改局负责) 

  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县林业局负责) 

  完成进出口食品抽检监测省级任务完成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省级任务。市场监管局负责 

  10.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并实施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强化评估结果属地运用卫健负责) 

  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商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县民政局县文旅局住建县工信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12.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开展昆仑2021”行动,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县公安局负责 

  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 

  13. 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市场监管局) 

  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惩违法犯罪。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积极推动我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依法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网站,做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严厉打击冻品、不合格食品等走私入境,执行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措施。县公安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走私冻品处置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人民政府负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16. 推进智慧监管。配合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规定时限内将食品安全监管中形成的各类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户、小摊点)监管力度。市场监管局) 

  17. 加快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局牵头,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8. 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全范围内实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50%农业农村局负责 

  19.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自查评价,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自我承诺活动。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抓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卫健局负责 

  22. 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2021年忻州市随机查餐厅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提升我县餐饮质量;督促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75%,学校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平台分支机构全部实施备案管理。市场监管局牵头,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24. 做好能力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能力提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5. 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强化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支持开展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相关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 

  九、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7. 同步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市场监管局负责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按照示范引领的要求,积极培育试点开展食品安会示范单位创建,为下步我县开展双安双创创建奠定基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人民政府负责 

  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动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扎实开展创建。农业农村牵头,各人民政府负责 

  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30.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党中央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做好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占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指标权重2%以上。结合委督查督办和巡视巡察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履职检查。(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负责 

  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县食安办人民政府负责 

  31. 发挥县、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定食品安全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各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1125日前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送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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