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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877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0〕78号 | 成文时间:2020-09-22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9-23 |
时间:2020-09-23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7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芦芽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推动“六稳”“六保”、转型发展、三大攻坚战落地落实,以高质量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切实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全面梳理公开权力配置信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情况;根据机构职能的变化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信息、中介服务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按要求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适时发布市、县、乡(镇)层面的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随之形成的“四办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单需要逐项明确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着力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编制公布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水电气暖报装、不动产登记办理、办税服务等重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收费目录清单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并于10月1日前集中公布上述各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监督。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县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提高市场监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重点围绕“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好规范市场主体守法、守信经营。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窗口服务、线上服务、12345政务热线等形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监管公正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监督途径等信息,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发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构建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涉及公众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意见。县直各部门要深度对接市直对口部门,参照省直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模板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大力推进本单位相关工作。县、乡两级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县、乡两级政府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乡(镇)政府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县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将县直部门、乡镇(居民事务中心)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县、乡两级要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国家级试点项目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健全立、改、废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点围绕“六稳”“六保”,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政策措施信息。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提请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发文必须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情况,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真正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提升解读回应质量。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疑问,及时解疑释感,以权威信息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完善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着力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位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做到公开内容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强技术支撑。2020年11月底前,政府网站完成市级集约化平台建设,实现市本级和县级统一硬件平台、统一软件系统、统一安全保障、统一运维管理的工作目标,构建起横向覆盖市直部门、纵向贯穿市县两级、综合打通各类服务应用的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同时,政府网站要全部支持IPv6访问,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5%。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访问,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5%。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做好内容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网站内容的来源发布、分类、更新、调整科学、规范、合理。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精准、全面获取所需信息。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要更加注重内容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互动性,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掌上窗口”。(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严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同级行政审批部门。
(二)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注重培训实效。
(三)强化考核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围绕年度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本级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权重,真正起到以考核促进工作的作用。县政府对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适时通报,并对通报结果报市委考核办备案。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子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以及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等法定权限,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