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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开展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3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6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开展老旧、危房等建筑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宁武县开展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开展老旧、危房等建筑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襄汾县“8.29”饭店坍塌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当前我县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四铁”“四硬”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问题,全面彻底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全县范围内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存在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县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开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胡增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仝大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亢奋义 县工信局局长

          窦润玺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茂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耀东 县民政局局长

          闫凯亮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闫  鹏 县文旅局负责人

          辛建平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马忠义 县居民事务中心主任

          宫建忠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宇晓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俊保 县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主任

          郭爱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宇奎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办公室主任由张宝生兼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

  对全县城乡范围内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危旧房屋建筑,以及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变形、外观裂缝变形等情形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诸多类型的公共建筑。

  四、排查整治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县城乡范围内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变形、外观裂缝变形等情形的房屋建筑进行重点排查。特别是对今年以来所有违章建筑以及房屋加层、改建的建筑,一律进行排查和拆危、拆违整治。同时,对于今年开工的非法违法违规的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暂时一律停工。

  重点区域为老旧危房、饭店、快捷酒店、宾馆、KTV、校外培训机构、运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对安全和消防隐患进行整治,并建立排查台账。对存在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应采取措施,该搬离的搬离、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五、排查整治方法

  重点检查危旧建筑房屋质量保修及检修维护情况;是否发生过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形,掌握建筑完损状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治理责任和整治措施。

  六、明确排查整治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房屋使用安全标准的统一指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其中:县城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各类违建工程、住宅小区和平房、商场、宾馆、饭店、KTV、集贸市场等建筑的排查、拆危、拆违整治工作,由住建局牵头,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居民事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学校用房排查、拆危整治工作,由教育科技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用房排查、拆危整治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旅游景区用房、文体场馆排查、拆危整治工作,由文旅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用房排查、拆危整治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用房排查、拆危整治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排查整治,住建局配合;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对照本部门职责范围,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用房排查、拆危整治工作;各乡镇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拆危、拆违等整治工作。对于发现的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非法建设项目,由县老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县自然资源局。

  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的安全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管理部门为房屋使用安全和排查整治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先行承担房屋使用安全和排查整治责任;没有房屋使用人的,管理部门先行承担房屋使用安全和排查整治责任。使用危旧建筑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和排查整治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危旧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养护,发现危旧建筑存在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做好排查、整治、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专项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务求实效。

  (三)严肃追究责任。对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排查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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