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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1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6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

  《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及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及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函〔2020〕23号)、《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办函〔2020〕19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坚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工作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充分利用县、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平台,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中药资源普查建立数据库,实施中医药健康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将中医药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药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平台,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大对县中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健康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加强中医馆建设达标,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肝病、针灸推拿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中医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创建中药材园区,示范带动规范化发展,实施中医药健康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高县级综合医院和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基层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馆建设力度,实现中医药医技人员全员适宜技术推广平台视频培训。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15%以上,并高于卫生健康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县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县卫健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县医保局:负责在城乡医保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合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落实政府对县中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

  县医疗集团:县级综合性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预防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县中医院:负责落实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科技、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附件

  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武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劲良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窦润玺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郑志勋 县卫健局副局长

          康宇斐 县中医院院长

          亢  鹏 县医保局副局长

          孙  晔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刘广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凤义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双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郑志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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