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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034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0〕41号 | 成文时间:2020-06-3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银行;货币(含外汇);信用;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日期:2020-07-01 |
时间:2020-07-0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0〕4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宁武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宁武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处非办发〔2020〕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0〕9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2020年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合力推动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掀起新高潮。通过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本地宣传工作重点,与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相结合,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的心理预期,为处非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的宣传主题,坚持主流媒体正面发声,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纸、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新闻报道、系列专题、开设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内容进行连续报道,依托显示屏、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定时、定点进行多频次宣传。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媒体、自媒体宣传,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形式,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案例寓于其中,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加强精准推送,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互动性、警示性。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关注重点人群,针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宣传。要紧盯重点区域,对社(村)区、新型金融聚集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三)主动深入基层。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全年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全力推动处非宣传教育工作下基层、人员下基层、效果下基层,以基层社区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活动,以点促面,扩容提质。重点发挥金融机构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利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以“非接触”宣传为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表现手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内容。
(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点和表现形式,组织开展行业性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将防非处非宣传与行业日常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经济犯罪、法制教育、信访条例宣传、国家安全等专项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和集中宣传声势。将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陈案处置等工作有效衔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加强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三、组织领导
此次宣传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负责,县处非办牵头承办,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各乡(镇)乡(镇)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辖内和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报告进展情况。
四、活动内容
(一)宁武报、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以及微信、抖音及当地影响较大APP等新媒体平台设立专版、专刊、系列报道,通过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宣传具体为:
1. 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开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宣传部负责实施)
2. 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飞播宣传资料相关内容,制作相关电视节目。(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电视台负责实施)
(二)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及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三)利用街头门店、商场LED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在高峰时段全覆盖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公益广告片等。(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四)通过各通信运营商向广大市民、公众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公益短信。(县处非办提供内容,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实施)
(五)积极开展“七进”宣讲活动。避免人员聚集,直接深入进机关(县处非办负责实施)、进工厂(县工信局负责实施)、进学校(县教科局负责实施)、进家庭、进社区(县居民办负责实施)、进村屯(各乡(镇)负责实施)、进网点(各金融机构负责实施)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
(六)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营业网点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区,通过设置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忻州银保监分局宁武监管组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宣传,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宣传)
(七)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领域内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县司法局、信访局负责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意识。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按照县统一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到乡、乡到村层层落实责任。要充分发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辖内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宣传月活动,认真梳理、积极报送宣传月活动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工作信息,县处非办将择优予以上报并编发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领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工作痕迹,梳理工作成效,在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加盖公章(附实证材料),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县处非办,电子版报处非办邮箱。
联 系 人:张秀红
电子邮箱:1826568240@qq.com
报送地址:县政府三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