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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032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0〕38号 | 成文时间:2020-06-22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重点项目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土地;建设规划 | 发布日期:2020-06-23 |
时间:2020-06-23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0〕3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重点项目做好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规办〔2019〕1号)文件及全市工作要求,我县及时启动了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上报重点项目,便于合理编制宁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各部门上报重点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省政府已批准的项目、发改部门立项项目、专项规划项目、各乡(镇)产业发展项目、“十四五”规划项目、民生项目、环保
项目、旅游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坐标位置、面积支持性文件等有关资料,由乡(镇)和县直有关各部门汇总报回县自然资源局。
到目前为止,上级下达2020年至2035年建设用地规划指标3500亩,要求上报项目注意:
1、必须是民生工程、省市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
2、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
3、必须提交具体坐标位置(国家大地2000坐标),否则无法列入空间规划。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抓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利时机,务于7月中旬报回县自然资源局,顺利完成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联系人:王建华
附件:宁武县2035年前拟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工程)用地情况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