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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2626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0〕34号 | 成文时间:2020-06-19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统计 | 发布日期:2020-06-19 |
时间:2020-06-19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0〕34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宁武县委 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促进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发〔2020〕4号)、《中共宁武县委办公室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的通知》(宁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的要求内容
1、报送项目的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2、各乡(镇)报送的项目须为2020年新开工项目,县直各有关单位报送的项目既包括2020年新开工项目,也包括续建项目。
3、各有关部门报送2020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情况。
4、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报送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土地、环评等文件的相关印证资料。
5、县统计局每月将固定资产完成额、入统项目、入规项目的情况需提供给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
6、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包装项目简介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
二、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报表的填报要求(附件1)
1、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以立项文件为准。
2、当月完成投资、本年累计完成投资以实际完成数为准。
3、报表包括电子板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乡(镇)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县直部门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后报回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
三、确定2020年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并以表格形式报回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附件2)
四、报送时间
本月起开始报送(本月截止到6月30日),从7月份开始每月25日—30日报送。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将相关内容及时报送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及时搜集、整理、汇总上报资料于每月10日前将结果上报分管副县长。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孙玉珍 13835041112
张 艳 13994056168
电 话:0350—4723321
邮 箱:zdgcjxmb@163.com
附件:1. 宁武县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报表
2. 乡(镇)或县直单位重点建设项目联络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