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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

 时间:2020-05-2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43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 

    

)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办、局,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8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忻州市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2042)要求,结合我实际,加快推进九项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目标。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实施九项重点工程,通过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力争用3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协调运作,各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2022年,各项重点工程取得明显进展,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兼顾长远,将重点工程纳入十四五”“十五五相关规划统筹实施,全面提升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二、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 

  1.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的原则,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集中调查收集建(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数据,建立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分类开展建筑工程结构抗震性能评价、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摸清全地震灾害风险底数。(牵头部门:应急局、住建局;配合部门:发改工信局、交通局、县人部、武宁武中队、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识别和预防,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数据收集,编制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图。(牵头部门:气象局;配合部门:应急局、发改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3.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开展暴雨洪水调查分析和流域行洪能力、重点水库防洪能力、蓄滞洪区蓄洪能力评估及风险隐患排查,编制完善洪水风险图,修订水文特征值和水文手册。建立旱灾风险评估体系,编制旱灾风险专题图和干旱防治区划图。建立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数据库。(牵头部门:水利局、应急局;配合部门:水文勘测站应急局、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4.森林和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程。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5.加强其他灾害的动态监测。依据前期调查成果,动态掌握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隐患、生物灾害等变动情况,建立级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图,实时监测灾害隐患变动情况,提高监测、预警、综合防控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继续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资源培育等工程,加强水、气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 

  1.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一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现山体创面植被修复绿化美化,消除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应急局、能源局) 

  2.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修复治理。推行林长制,完成2.49万亩营造林和12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人民政府,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成员单位 

  3.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区修复。深入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利用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水位调控机制。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合理满足湿地的生态用水需求。(牵头部门:林业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人民政府) 

  4.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住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附近的居民进行移民搬迁,减少人类活动干扰,恢复生态原貌。科学规划生态移民居住和农业生产布局,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人民政府)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对七以上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1.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重点提升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幼儿园、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医院医疗用房逐步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生命线工程、重要军事设施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牵头部门: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县人武部、武警宁武中队、发改教育科技局、财政局、卫健能源局、公路管理段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严格落实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加强抗震防灾设施建设,各类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城市抗震隐患消减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大型建(构)筑物减隔震技术应用示范,因地制宜推广轻型结构建筑。(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发改县教育科技局等,各)人民政府) 

  3.提升城乡住房抗震设防水平。实施全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隐患的建筑工程,进行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分期分类进行加固,提高建(构)筑物抗震能力和等级,减轻和防控地震灾害风险。推进农村危房与土坯房改造,开展新建翻建和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引导农民自建住宅采取适宜的抗震措施,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继续实施恢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病险水库、水闸、淤地坝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防洪抗旱调度工程建设等,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在防汛抗旱中的重要作用。 

  1.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通过河道疏浚扩挖、堤防加高加固、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措施,完善防洪体系,不断提升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 

  2.提升抗旱能力。开展抗旱水源建设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提升重点旱区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增储两级水泵、拉水车、移动灌溉等抗旱设施,提高抗旱应对能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喷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缓解农业用水紧张状况。(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人民政府)            

  3.加快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堤防、排水管网、蓄滞场所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水利局、发改财政局等,居民事务中心 

  4.推进增雨防雹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增雨防雹作业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牵头部门:气象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不断消除灾害隐患。全面推进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对于治理难度不大、治理费用不高的隐患,采取清除危岩体、修筑挡墙、构建主(被)动防护网、棚洞防护等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 

  2.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对于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高的隐患采取居民搬迁措施,结合脱贫攻坚、生态移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主动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对无人居住的隐患区域加强监测。(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各)人民政府)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局建设应急指挥中心,打造全应急管理指挥中枢。 

  1.建设覆盖一定范围的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的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下上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平合,统筹指挥协调各类信息资源、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形成应急救援一盘棋格局,提升应急指挥效率。推进重点部门和县级应急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应急指挥体系。(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推动应急指挥救援设施建设。根据人口分布、城镇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若干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各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体系,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应急功能,建设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方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和管理职责。(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3.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结合本实际,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代储等方式推动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确定各级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增强乡镇和村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构建县、乡镇、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形成以级储备为核心、乡镇村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健全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和应急调运预案体系,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网格互联和信息共享,对各类基础地理、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专题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1.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扩展建设,加快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建设地震立体观测网络平台。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加密部署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观测网,开展空间对地测量,实现空间大地形变精准实时监测;优化现有地震观测系统,突出优势观测项目,实现地表中浅层地震信息监测智能化;建设深井综合观测台网,有效规避地表环境干扰,实时监测地下深层地震前兆信息,提高地震观测系统抗干扰能力和地震前兆异常捕捉能力。(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3.推进地震预警信息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示范点,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气象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4.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高气象监测数据传输、共享和利用效率。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的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气象局;配合部门: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等,各)人民政府) 

  5.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生态系统保护气象观测站网,提升生态系统保护气象综合监测服务能力。建立生态环境遥感业务系统和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业务系统。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业务体系,夯实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基础,积极开展生态修复保护的气象保障服务。(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配合部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6.实施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水文站网和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文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实现预报科学化、调度智能化、情景分析自动化、应急处置可控化。(牵头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水文勘测气象局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7.提升有害生物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推进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加强生物灾害预警,实现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卫健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八)实施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提升技术装备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应急指挥通信,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生命探测仪、破拆救生等先进科技装备推广应用与配备,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获取、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的科技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牵头部门:工信局、县教育科技局、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县人部、武宁武中队、消防救援队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提高专业化装备技术水平。以提高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卫星传输等应急通信装备,加强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生命探测仪、钻探掘进、破拆救生等大型应急救援专业设备的推广应用与配备,以及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等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牵头部门:工信局、县教育科技局、应急局;配合部门: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县人武部、武警宁武中队、消防救援队等,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九)实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引领带动基层主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推动基层一线成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战场。 

  1.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创建质量。组织开展全国和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年年初通过申报,确定并下达年度创建任务。积极开展专题培训、防灾减灾宣讲、物资支持、督促检查等活动,支持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质量。(牵头部门:应急局、气象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红十字会、消防救援队,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2.积极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常态化,落实乡镇、居民事务中心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充分发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村(社区)扎实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11.9全国消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时组织风险隐患排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常态化减灾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社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牵头部门:应急局、气象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红十字会、消防救援队,各)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九项重点工程。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发改、教育、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抓好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程方案。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应急、发改、财政共同牵头,各项工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对每个工程负总责,要建立工作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明确具体项目和项目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项目立项与实施过程中,坚持新建项目与已有成果统筹推进。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区分优先顺序,坚持急用先行。加强统筹协调、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程管理。准确把握以重点工程带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的重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确定投资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对九项重点工程中已有资金渠道的项目,继续通过原渠道支持,对没有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流程进行申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金的相关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已有灾害防治工作成果和装备,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强化工程监督检查,将工程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纳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程落到实处。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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