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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14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89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宁武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2 

  宁武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53以及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应急管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应急厅函2019213)和宁武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负责、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功能,健全完善安全发展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机制,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事故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任保险体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参保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炼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到期后按规定及时续保保险责任应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 

  四、赔偿限额、费率标准及参保方式 

  赔偿限额 

  安全生产任保险中涉及人员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每死亡一人按不低于30万元偿,并按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进行调整。对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偿保险金额度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费率标准 

  保险公司制定各行业领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合确定 

  1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定,可以根据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次数进行调整。 

  2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城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 

  参保方式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五、支持政策 

  参保单位的保费可从依法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办理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时,将是否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办理许可的重要条件。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目前尚未存储风险抵押金的生产经营单位,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必再存储风险抵押金已经存储风险抵押金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转成安全生产责任险,剩余风险抵押金不退还生产经营单位的,以后每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逐年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生产经营单位向保险公司补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贺玉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丁建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胡增海任副组长,人保财险宁武支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应急管理局、人保财险宁武支公司负责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承保公司要做好保险服务及防灾防损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及时迅速地支付赔款,确保服务质量。各企业和承保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参保工作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县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好的生产经管单位给予表,对开展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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