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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4214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9〕61号 | 成文时间:2019-08-08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矿产;煤炭;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9-08-09 |
时间:2019-08-09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6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在6月19日大运华盛庄旺煤业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7月26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136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专门监管责任,推动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隐患清单、严格挂牌督办、实施跟踪督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范围: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
三、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王 卓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金 锐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王洪亮 县政府副县长
杨忠义 县政府副县长
翟俊卿 县政府副县长
梁海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乔玉龙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文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拴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广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爱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文震 县新闻办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粮油服务中心)、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宁武公路段、县供销合作社、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宁武银保监办、国网宁武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县总工会等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胡增海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党委和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情况;推进落实《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9〕1号)等安全生产文件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建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落实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责任台账,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情况;各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制定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情况。
3.严格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体检”等监督检查活动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活动;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落实事故挂牌督办、事故约谈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情况;落实“两节”“两会”、五一、端午、汛期、二青会、中秋、国庆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入开展高陡边坡隐患排查、护林防火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9〕1号)、《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1”天池冰面车辆坠水事件教训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办发〔2019〕1号)和《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7号)安排部署的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6.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情况;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主题公园、体验馆、教育基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7.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措施情况。重点检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开展情况,对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危险性评估情况;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县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二)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9〕1号)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定期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岗位应急培训,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6.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情况;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七进”活动开展情况。
7.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情况。
五、大检查方式
(一)全面部署,迅速行动
各乡(镇)、各部门、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管委会的大检查实施方案8月15日前,要下发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大检查实施方案、督查方案和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于8月16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落实整改
各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1.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加强对本辖区重点监管企业、政府以及管委会负责人挂牌企业和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企业的检查。
2.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工作,对县级重点监管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其他企业要进行抽查。
3.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4.严格实行“四个清单”管理,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督查、巩固提高
县政府要对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各级工作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对表式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2月23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县政府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敬畏心理,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将大检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四个清单制定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安委办。
联 系 人:李捷
联系电话:0350—6126288(传真)
邮 箱:nwxawb@163.com
附件:
1. 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2. 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及问题领导挂牌督办清单
3. 安全生产大检查追责问责清单
4.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清单
5.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