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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3729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9〕36号 | 成文时间:2019-07-2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19-07-27 |
时间:2019-07-2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19〕36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
专项行动清零销号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工作的领导,按照《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督改〔2019〕4号)精神,全面完成“清零”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卓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武 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侯清云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成 员:张俊伟 县发改局局长
李志效 县能源局局长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胡增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仝大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秀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王俊保 县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侯清云兼任,负责并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市清零办相关问题的文字资料、相关图片、表格等,实现按期清零销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