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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2144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9〕11号 | 成文时间:2019-04-09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等三枚印章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林业;水利、水务;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19-04-11 |
时间:2019-04-1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19〕1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
等三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根据中共宁武县委、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宁发〔2019〕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财务专用章”和“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挥部办公室”三枚印章现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原“宁武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指挥部”和“宁武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作废。
特此通知
附:印模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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