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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0590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79号 | 成文时间:2018-10-08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18-10-10 |
时间:2018-10-1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79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2号)、《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办字〔2018〕69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相关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19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2日前,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与市级网上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同源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并在网页首页重点区域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到省级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本地区频道。(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二、10月15日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完成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上报、系统录入和审核发布工作。(县编办、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10月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做到省市县级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实现“三级四同”。(县编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10月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有效地加快梳理乡(镇)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残疾人、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并在县级政务服务门户网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落实,并于10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加盖公章报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及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联系人:县政府办公室 张 鼎 13633508819
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王喜柱 13835041686
贾兴茂 18634629299
邮 箱:nwzwdt@163.com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