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18-10305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8〕59号 | 成文时间:2018-09-12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武经济技术园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园PPP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新能源 | 发布日期:2018-09-14 |
时间:2018-09-14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18〕59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宁武经济技术园区新能源节能
环保产业园PPP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加快我县经济技术园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园PPP项目进度,更好地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宁武经济技术园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园PPP项目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俊峰 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法制办负责人
王俊保 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东升 县发改局局长
李云山 县审计局局长
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宫志平 县环保局局长
朱月生 县住建局局长
吕耀东 县水利水保局局长
宗守军 阳方口镇镇长
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园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的组织、谋划、管理、监督和指导;调度、协调各相关部门PPP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例会及联席会议,组织联评联审工作;负责实施方案、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的审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王俊保兼任。
二、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PPP项目“两评一案”的评审;负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录入省级PPP库;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对PPP项目执行环节的绩效评价考核;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参与联评联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PPP项目的招商推介,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批立项工作;参与PPP项目“两评”审查,参与联评联审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PPP项目需要,出具用地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县环保局: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出具批复意见;参加PPP项目“两评”审查。
县住建局:对PPP项目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规划论证,及时将PPP项目提交规委会并进行规划论证,根据需要办理项目选址等手续。
县审计局:负责对PPP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县水利水保局:根据需要,审查PPP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出具审查意见,对项目取水办理行政许可。
县政府法制办:参与联评联审工作,对PPP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阳方口镇政府:负责做好PPP项目的征迁补偿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PPP项目推进工作。
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发起,负责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可研、环保、水土保持方案、“两评一案”等基础工作的申报和落实;在县政府授权下,代表县政府对PPP项目全过程的实施和执行承担监管责任,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