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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5-04-2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201529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内容保障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7、晋政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把握好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县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切实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组织管理

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wu.gov.cn是代表县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门户网站。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开设网站栏目,协调内容保障,督促检查信息更新;负责网站的信息编辑、审核发布;负责为各乡镇、各单位提供政府网站的网络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持。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网站建设职责。各乡镇、县政府各委、、办是本乡镇、本部门网站的主办单位,同时又是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办单位,负责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受理本乡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发布、网上业务咨询和与本乡镇、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县长信箱、在线访谈等线上互动内容的处理和回复。

    二、建立健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主管、谁受理的原则,做好本乡镇、本部门职能分工的栏目信息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保障。凡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必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办事指南,公开事项依据、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承办机构、办事时间及地点、邮编、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的服务。

县政府对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及维护工作实行年度专项考核,县政府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网上办事等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结果。

三、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县政府各委、、办要严格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机构、信息采集、维护责任分工表》(见附件)的要求,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与县政府办相关人员联系对接,要及时、准确、完整地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相关信息材料,促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要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把握好重点、热点和敏感信息发布的内容、途径和方式。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障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要切实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融为一体、同步推进。凡涉及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信息都应统一报送至县政府办集中发布,各乡镇、部门网站只能转载,不得自行发布。

报送要求:各乡镇、县政府各委、局、办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所报送的信息被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条计10分,按照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办法进行督查。政务活动、时政动态类信息要及时报送,报送时效为1个工作日互动访谈类信息报送时效为2个工作日,综合研判网民意见建议,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信息全部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对口责任编辑,并注明用于哪个栏目;图片用gifjpg格式。

 

附件: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机构、信息采集、维护责任分工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2      

29号附件 关于宁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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