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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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22〕9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武县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宁武县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森林是主体,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而森林火灾是森林的最主要灾害,对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事关“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安全,事关国土生态安全。森林防火工作不仅关乎生态安全,更是政治任务,影响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森林防火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宁武县认真践行绿色发展战略,提出了宁武县森林防火规划,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为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提供基本保障。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为出发点,以森林火灾有效防控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按照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合理布局,分区施策,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安全。
1.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配置
通过各因子叠加分析,结合宁武县森林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可控程度,综合考虑自然条件、交通条件、经济管理水平、扑救能力等核心要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防控网格。
(2)因险设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尊重自然,遵循自然,结合县情、林情、民情实际,因害、因险设防,根据火险敏感度,分区分级配置各类防火基础设施。
(3)分步实施、全程纳入、综合建设
结合全县经济状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高敏感区后低敏感区”的原则,有计划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森林防火建设。
1.3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森林防火条例》
(5)《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6)《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
(7)《山西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
(8)《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1063-2008)
(9)《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
(10)《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LY/T5007-2014)
(11)《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2)其它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和资料。
1.4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25年,共5年。
1.5 规划目标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为出发点,以森林火灾有效防控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达到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第二章 现状
2.1 自然地理概况
宁武县,又称凤凰城,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市,位于山西省北中部。地理坐标东经111°50‘-120°40’、北纬38°31′-39°8′。北邻朔州,西北与神池县接壤,西南与五寨、岢岚相望,南与静乐县相接,东南与忻州分界,东部与原平市相接。总面积1936.4平方公里。
2.1.1 地形地貌
宁武县地处黄土高原,河流分有汾河、桑干河两大水系。汾河源于宁武县内东寨镇西北约一公里处管涔山,汾河流域面积占宁武县总面积的3/4。恢河为桑干河上游,宁武县境内长32公里。流域面积301平方公里,至阳方口镇入朔州境,向北流入官厅水库。境内有山、川、谷、岭、坡等多种地形构造,地势呈东北西南走向,地形由西向东倾斜,由中部高峰,向南北两翼下滑,海拔高程一般在2000m左右,最高峰海拔2428m。西部由管涔山、芦芽山组成。西南部为吕梁山,北部为洪涛山,东北部为禅房山。共有大小峰99座,山地占宁武县总面积95%。
2.1.2 气候条件
宁武县地处暖温带,属高山严寒区和寒冷干燥区,气气候寒冷,多大风,冬季漫长,无霜期短,温差大。年平均气温6.2℃,极端最低气温-27℃,无霜期120至130天。日照总时数平均为2835时,日照百分率6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142.3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为2-6℃。平均降水量470-770mm,各季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百分比为:春季13%,夏季65%,秋季20%,冬季2%。
2.1.3 土壤
宁武县土壤共分棕壤、褐土、栗钙土、山地草甸土和草甸土5个土类、15个亚类、45个土属、59个土种。棕壤面积47952.2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4.61%;褐土面积115186.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4.6%;山地草甸土面积391.73公顷,占全县面积的2.07%;草甸土面积4510.2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31%;栗钙土面积12611.5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42%。其中褐土是分布全县的主要土壤类型,故属褐类土地区。
成土母质种类繁多,在自然植被、气候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形成了以褐土、草甸土为主的土壤分布。
1、褐土:褐土是本县分布最广泛的一个土类,面积745129.6亩,占总土地面积的85%,分为淋溶褐土、粗骨性褐土、山地褐土、褐土性土和碳酸盐褐土5个亚类。
2、草甸土:主要分布在汾河谷地,群众称下湿滩地,面积127092.6亩,土体湿润,肥力较高,有褐化浅色草甸土、浅色草甸土和盐化浅色草甸土3个亚类。
2.1.4 水资源
1、河流
宁武县境内河流属于黄河和海河流域,主要包括汾河、洪河、恢河三条河流。
(1)汾河:为黄河的支流之一,由宁武县内东寨镇管涔山脉楼山下的水母洞发源。池水通过地下暗道从一石凿 龙口喷泻而出,流入宽阔的河道,即汾河正源。 汾源海拔 1602 m,出口平均流量为 0.2 m3/s。从北向南、经过东寨、三马营等二十余个村庄,流入静乐县境。
(2)洪河发源于余庄乡三庄村东沟,属汾河一级支流,全长 38 km,流域面积 409 km2,占宁武境内汾河流域面积的 29.3%,是宁武第二大河。
(3)恢河是宁武第三大河,为桑干河上游,北京永定河的源头。从余庄乡分水岭山下发源,县境内全长 32 km,流域面积 240 km2,平均纵坡 1%,由南向北,流经余庄、苗庄等十二个村庄乡镇至阳方口镇入朔州,与发源于左云县辛子堡村的元子河汇合后入桑干河。
2.1.5 森林植被
宁武县自然植被较好,西部以针叶林、针阔叶混交林为主,分布面积较大,东部以阔叶林为主,森林树种有油松、侧柏、刺槐、杨树、漆树、栎类等。灌草植被主要有连翘、胡枝子、酸枣、山皂角、白皮草、羊胡子草等。平原为农耕区,主要农作物有莜麦、豌豆、山药、谷子、蚕豆、玉米、黑豆、黍子、糜子、荞麦、小麦等。
2.2 社会经济情况
2.2.1 基本县情
宁武县,辖5个镇、7个乡,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常驻人口数为13.6万人。2022年1-6月份地区生产总值56.8亿元,同比增长9.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3%;固定资产投资24.6亿元,同比增长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亿元,同比增长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1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7元,同比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8元,同比增长6.6%。。
2.2.2 交通状况
宁武县交通便利,北同蒲电气化铁路、宁岢铁路、朔黄铁路和宁静铁路共同构成了宁武县的铁路运输网。宁武站现为二等站。宁武西站建于1998年,隶属朔黄铁路公司管辖。公路,太宁、大运、忻保、崞水、平阳、宁白、忻分等干线公路通过境内。
2.3 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统计,全县国土总面积194158.46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18252.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90%,森林面积为48646.21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5.05%。
在县属林地中,有林地面积27236.50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1.15%;疏林地1768.48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03%;灌木林地面积29790.76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4.18%(灌木林地全部为其他灌木林);未成林地面积6190.62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7.10%;苗圃地面积78.41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0.09%;无立木林地面积8013.74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9.19%;宜林地面积14132.39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6.21%;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34.92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0.04%。
2.4 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
(1)防火应急道路有待进一步建设
宁武县防火道路密度低、路况差,通行能力不足,制约扑火队伍快速机动能力的发挥,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后扑火队伍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置的风险。
(2)防火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
宁武县林区范围瞭望塔,野外监控探头密度低,识别能力比较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火情瞭望覆盖率低。
(3)专业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宁武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与管涔林局共建共管,管理、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半专业队伍装备差、防扑火手段落后,综合能力有待提升。
(4)政府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宁武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大。
第三章 风险区划和治理
3.1 规划范围
宁武县全境,重点在林区范围。
3.2 森林火灾风险区划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可燃物有关因子和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县划分为两类风险区,即森林火灾重点区、森林火灾一般区,以森林火灾重点区为建设重点。
3.2.1 森林火灾重点区
3.2.1.1 分区依据和结果
森林火灾重点区包含全县8个乡镇,区域总面积132155.9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8.07%。其中:林地面积85441.66公顷,占森林火灾重点区总面积的64.65%,有林地面积41842.25公顷,占森林火灾重点区总面积的31.66%。主要分布在北部山脉及丘陵区,林地面积占比较高,边缘扩展到农田集中区,且有墓地分布,人为活动频繁,农事、祭祀用火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大。
3.2.1.2 治理思路
该区域要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和提高队伍扑救能力,实现24小时火灾扑救率90%以上。本区重点加强防火道路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瞭望塔、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林火瞭望监测能力,在人员活动、野外用火、农事用火频繁的重点区域和部位主要布设监控火源视频监控系统,严格监管野外用火行为,减少人为火源引发森林火灾的频度;加强应急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扑火队员与防火指挥人员培训,突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础设施和中小型装备配备,提高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和就地、就近、就快处置火情能力;推进农林交错区秸秆杂草清理工程,阻止农事用火向林地蔓延,减少森林火灾的频度。
3.2.2 森林火灾一般区
3.2.2.1 分区依据和结果
森林火灾一般区包含全县4个乡镇,区域总面积61994.2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1.93%。其中:林地面积32677.22公顷,占森林火灾一般区总面积的52.71%,乔木林面积6769.19公顷,占森林火灾一般区总面积的10.92%。主要分布在盆地区,是农业主产区,区域内多为农田、村落交错区,森林火灾发生危险性不高,火源管理难度较小。
3.2.2.2 治理思路
该区域要重点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重点建设任务
4.1 预警监测指挥系统建设
4.1.1 预警监测
不断完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主要在森林草原集中连片、人工瞭望盲区较大的重点林区布设视频监控设备,在野外用火、农事用火频繁的农林交错区,山口、路口布设视频监控卡口,严密监视野外用火行为。
4.1.2、信息指挥
围绕工作实际,在现有基础上,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上下联动、分级预警的方式,逐步构建远程视频监控、瞭望塔、人工巡护的防护体系。
4.2 专业队伍能力建设
4.2.1加强队伍标准化建设
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队伍的质量建设,提升装备水平,改善硬件设施。加大“以水灭火”装备的配备,不断提升灭队伍整体装备水平。
4.2.2提升队伍实战化能力
通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实战化演练,确保队员能够熟练使用防扑火工具,不断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4.3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4.3.1 林火阻隔网
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建设,重点突出林区与城镇村屯接驳、加油站、输配电设施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周边的林火阻隔网构建,同时加强对林火阻隔网的维护养护,定期开展地表可燃物的清理。
4.3.2 防火应急道路
按照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打通林区断头路,升级改造废弃路和简易路,与林区现有道路相连接,提高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通道路网密度。
4.4 林草火灾风险普查
4.4.1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针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要素普查。主要包括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草原可燃物调查等工作。
4.4.2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规划
根据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历史火灾调查成果,以乡级为基本评估单元,结合危险性评估数据、减灾能力调查数据、承灾体数据、重点隐患评估数据以及行政单元、地理分区要素,科学评估和掌握乡级行政单元及重点区域分季节、分时段、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森林火灾风险严重程度及空间分布情况,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编制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专题图和风险评估与区划专题图。在风险评估与区划基础上,综合考虑重点隐患分级分布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编制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方案。
4.5 防火宣传体系建设
4.5.1责任主体全覆盖
协调宣传、广电、教育、文化、旅游、公安、民政、宗教等部门及乡(镇、街办)、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划定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警示宣传标志,配备防火设施和设备;科学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减少因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4.5.2 宣传形式多样化
围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及主要时间节点,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粘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印发禁火令、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科普知识、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宣教;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宣传的震慑力;在重点林区增加林区的防火宣传牌、宣传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增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