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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3231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3-11-3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宁武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3-11-30 |
时间:2023-11-3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我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函〔2023〕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30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123个,资金52191.0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1个,34787万元;就业项目2个,130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67个,15556.12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315万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2个,232.9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350-4723505(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宁武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宁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盖章)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