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的报告

 时间:2020-04-0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扶开〔2020〕10号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绩效自评的报告 

省扶贫办、市扶贫办: 

  按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晋开发办(计)〔2020〕6号)精神,县财政局、扶贫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现将县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着专人,协调所涉部门,对照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表指标,对我县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自评打分。 

  二、自评结果 

  根据“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表”,逐项逐条对照我县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县自评为100分,总体绩效优良,扶贫效果明显。具体打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中央下达我县2000万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扶贫项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会议(第十五期)研究决定将该项资金全部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并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宁武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脱贫攻坚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8号)文件下发,该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用于4个乡镇7个扶贫光伏联村电站建设项目,电站总规模3980KW,2018年6月底,电站全部建成且并网发电。2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全部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使用率达到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我县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进行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时效指标 

  2018年12月11日省办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我县于2019年3月10日做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备。与省级资金使用计划下达间隔天数为90天,实际年度指标值为60天,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实施,自评情况合格。 

  2)质量指标 

  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未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也不涉及资金调整;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16个村,并在村内进行了公告公示。经问卷调查后统计,贫困户知晓度达100%,自评分为100分。 

  3)数量指标 

  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我县全部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2000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村数16个村,受益人口数量为582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全面、准确掌握涉及乡村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项目的满意度,我县发放《宁武县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户调查问卷》60份,收回问卷60份,贫困户满意度达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调查,我县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现象。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确保项目高效运营、实现绩效目标;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晋开发办(计)〔2020〕6号)精神,我县绩效自评结果合格。年度资金项目安排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到村到户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开,项目实施接受村民监督,项目验收报账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县、乡、村各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让全县人民知情,让贫困群众明白。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