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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12-04
信件内容 我的伯伯年纪很大了,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打工,这几年患了重病,经济非常困难!听说国家会帮助这样的贫困人士,但他一个老人没受过教育,不清楚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流程也不知道怎么走,求求政府帮忙,一场大病就把辛苦攒下的积蓄都掏空了! 期待你的回复,谢谢你!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2-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我县低保保障对象及办理流程,现回复如下:
  一、低保救助对象:持有本县农村户
籍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二、享受标准:2023 年 1 月 1 人起,提高全县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类 5678 元/人/年,二类 5160 元/人/年,三类 4680 元/人/年。
  三、具备条件:农村低保待遇以家庭为
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拥有当地农村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 12 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四、办理程序: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按
照户主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调查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五、终止程序: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缓或者终止审核确任程序。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的;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③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④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的;⑤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